各有关单位、各位教师:
为推进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的“生产力促进奖”部分奖项的项目库建设,加快提升煤炭行业科技创新能力,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近期发布了《关于征集2021年度煤炭行业“中国好技术”的通知》(煤协会生产力中心函〔2021〕18号,附件1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技术成果涉及煤矿智能化、绿色矿山建设、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、煤炭产业链(采、选、化、电、建、储、运)碳减排等领域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、产业技术政策和其它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。
2.符合煤炭高效、安全、智能、绿色、低碳发展方向。
3.技术成果应具备以下创新性之一:
(1)技术成果在国际或国内尚未开展研究和报道。
(2)在技术原理、方法上取得突破性进步,能够替代同一技术领域现有的落后技术或替代引进的技术。
(3)对现有技术有显著改进和提升,能够明显提高技术性能、功能和效果。
4.技术成果应具备以下实用性之一:
(1)具有良好的产业化或市场化潜力,技术应用后,能够制订完整的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,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,形成崭新的、独立的市场业态。
(2)能够替代或改进传统落后技术,尤其是在煤炭行业节能减排、生态环保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效果。
(3)能够显著改变或改善煤炭行业工作方式或工作环境,降低劳动强度,且能提高民生水平或工作、生活质量,降低劳动强度、提高人类安全水平等,其产品能够很快被人们所接受,并能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。
5.技术成果具有如下可推广性:
(1)对于小试技术,通过进一步研发、中试后,能够很快地实现转化和产业化。
(2)对于定型技术,在生产条件具备后就能实现批量生产、检测和销售。
(3)对于已经应用的成熟技术,能实现大规模生产和销售,不存在技术和市场风险。
6.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清晰,且无纠纷。
三、申报安排
1.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填写申报表(附件2),并于4月25日前将一式两份的纸质申报表交至行健楼C310产学研合作办公室。电子版请发送至guyu@cumt.edu.cn。
2.有知识产权证书的,应提供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(如专利证书、著作权证书等)复印件;通过机构组织技术成果鉴定、论证或检测的,应提供相关成果的复印件;获得政府部门或机构奖励的,应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;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,应提供政府立项支持文件的复印件。
3.提交技术成果查新报告复印件。
联系方式:谷雨83590170,叶庆霞、王建理83590173
科学技术研究院
2021年4月9日